客户C先生找来说,希望给他开出一个证明,证明我们有业务往来,他需要去税局办理一个“个人临时税务登记证”。
交谈之后才知道,原来他办这个“个人临时税务登记证”就可以自己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了。业务往来这本事实,为什么会被拒绝呢?
我们来看一下办理个人临时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的资料:
1、税务登记表(可在纳税服务大厅索取,也可在税务机关网站上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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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项目合同、协议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3、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、复印件各一份。
拿着以上三项,就可以在纳税服务大厅领取到个人临时税务登记证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代开发票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1.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复印件;
2.申请代开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还需要提供:付款方(或接收劳务服务方)对所购物品品名(或劳务服务项目)、单价、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;
3. 属于免税货物的代开申请还需要提供:生产地村委会出具的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。 需填写的表格:《代开发票申请表》(1份)。
另外,准备好卡或现金,税局的代开发票就可以拿到手了。
看吧,手续如此简单快捷。
那么,代开发票为什么这么火?
财税【2014】57号文说:从2014年10月1日起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,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含3万元,下同)的,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。其中,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,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,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。
财税【2014】122号文说: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,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(含3万元),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(含9万元)的缴纳义务人,免征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如此这般,开票金额在3万以下的,税是免了个干干净净。3万以上的,林林总总也就3.6%。你要说了,这不是很好吗?
问题来了。
街头巷尾代开发票的是真票吗?
税局出来的,能是假票吗?开玩笑。
北京代开普通发票每万元手续费在2%,如开一张3万的,净赚600。营业范围,呵呵,个人经营,除了飞机坦克个人卖不了,还有什么是卖不了的。
本是国家鼓励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,却成了不法份子的赚钱法门,更有甚者,发动自己的亲朋好友办理个人临时税务登记证,专营代理开票业务,悲哉壮哉。